对于EB-5投资人而言,安全的投资环境及确保正式绿卡安全是选择美国投资移民时的首要考量。作为拥有律所实体的法律专业型移民公司,兆龙一直强调要保护EB-5投资者的权益、中方要做EB-5中的强者,在实践操作中,兆龙也一直以力促EB-5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
兆龙移民始终认为:对EB-5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手段,可以分为两类,其中利用法律文件前置性的保护投资者权益是控制风险的核心要点,而发现问题后的行政上诉手段则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后备武器。回顾过去,兆龙有太多类似案例值得回味,今天我们就带大家看几个近期的经典案例,看看兆龙是怎样以实际行动为EB-5投资人分毫不让的争取权益的。
兆龙移民美国律所保障投资人权益经典案例
1.前置性保护——与canam交流铁狮门项目文件条款,并重新修订
2016年6月兆龙美国律所针对铁狮门哥谭中心项目法律文件中I-526被拒后项目方退款期限问题,与CanAm基金进行探讨及修订。目前兆龙与CanAm已经将项目文件进行更新。兆龙移民认为落实法律文件才是保障EB-5客户权益的真正基础。此次,兆龙移民美国律所与CanAm协调沟通,将退款法律文件落实到EB-5投资人手中,让每位投资人安心,是兆龙移民一直秉承的服务理念,兆龙移民始终相信移民的利益本质要靠法律来保护,让投资人在移民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平等、实质上的安全。
2.彰显兆龙移民美国律所实力——业内首个成功案例:第三方共有资产解释资金来源
2016年5月,兆龙移民美国律所成功以第三方共有资产解释EB-5资金来源,被美国移民局获批,开创业内先河。一个有力的法律论证,会使移民局改变对同类案件处理的总体政策。随着美国移民局对中国法律的了解掌握,相信以后移民局对于兆龙移民这个I-526成功案例(申请人与第三方共同共有财产)同类的申请会改变审理政策,不再以意图拒绝为出发点。
3.前置性保护——兆龙移民美国律所与芝加哥凯悦酒店项目方谈判,将第一顺位连楼带地产权抵押担保给EB-5投资人
每位投资芝加哥凯悦酒店、纽约新时代广场酒店、佛州棕榈滩威尔尼斯度假酒店等项目的客户,都已获得正式的第一顺位抵押文件。而此文件是兆龙移民美国律所的律师经过了长时间的谈判,最终成功说服项目方将权利下放给每个EB-5投资人。将权利交到客户的手中,体现了兆龙移民美国律所深厚的美国法律经验背景,这也是兆龙移民权利保护措施的与众不同之处。
4.行政上诉——兆龙美国律所再次将客户拖延几年的移民问题一个月内解决 两份Mandamus申请获成功
兆龙移民美国律所于2016年4月中旬向纽约地区联邦法院递交的两个Mandamus申请,分别针对两个长期没有得到美国移民局审理结果的移民申请。这两份申请分别于Mandamus申请递交后的一个月和一个半月内得到满意解决。第一份于5月20日获得批准,第二份于5月31日收到政府律师的邮件,并附带批准通知书。虽然这两份申请都利用了行政上诉手段得到了满意的反馈,但兆龙移民依旧认为:行政上诉只是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后备武器,真正把控投资风险核心依旧是法律文件前置性的保护。
美国律所实体对EB-5投资人有多重要?
提起“EB-5”,大部分人马上会想到移民美国,但实际上EB-5是移民与商业的交汇,30%是移民,70%是投资,在商业投资行为的基础上,附加移民。移民机构作为一个帮助客户选择投资、代理投资、保护投资、拿到身份的企业,对于美国法律条款和商业规则的熟悉至关重要。兆龙移民美国律所——美国刘宇和贝特曼联合律师事务所2001年成立于纽约(刘宇先生作为兆龙移民董事长的同时也是律所创始人),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华人律所之一,其法律精英团队长期分析商业投资项目,深入透析美国移民资讯,帮助申请人规避投资风险。
兆龙移民作为拥有美国律所实体的移民机构,有能力在法律层面上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利用法律专业精英团队与EB-5项目方就投资人的利益进行深入交流,让投资人的地位与项目方之间保持平等,让投资人变得真正拥有决定权。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兆龙移民依旧会用实际行动,继续秉承我们的服务理念,保障EB-5投资人权益,敬请期待!